找房子的过程没有费多大的周折,在老莫的帮助下,我租到了一处自己十分满意的住所。
老莫是我父亲在武汉的一个朋友,四十来岁,身材中等,微胖,头发有点秃顶,在一个机关单位里上班。我到武汉上学来的时候,我父亲让我亲自带了一封信给他,大意是让他关照一下我在武汉的生活。所以周末的时候,老莫经常让我去他的家里做客,主要是改善一下我的伙食,让我打打牙祭。寒暑假过后,从家里返回学校的时候,父亲会让我给老莫带上些礼物,一般都是些土特产,或者烟酒之内的。老莫家里很冷清,他好象很早就离婚了,也没有再婚,孩子跟了他的前妻。在我的印象里,每次去老莫家的时候,家里总只有他一个人。老莫的烟抽得很凶,酒也喝得很多。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,他总是一边喝酒,一边抽烟,有时候我也会陪他抽上一支烟,喝上几口酒,听他絮絮叨叨一些我没什么兴趣的话题。好在老莫的厨艺非常了不起,每次虽然只有我们两个人,他还是会亲自下厨,准备很丰盛的一桌,让我怀疑他以前是否当过厨师。所以我还是经常地去老莫家里做客,大半的原因是为了那桌丰盛的饭菜。
我租住的房子是老莫同事的父母的住所,房子就在学校附近一处街道旁的山坡上。山坡上是很密集的老住宅区,各式各样的房子高低错落,鳞次楷比。他同事父母的房子是一处两层楼的老房产,裸露的红砖,青色的瓦屋檐,不大的院落里长满了杂草,丢弃着一个青瓷的鱼缸。老莫同事的父母不在这里住,也许是因为即将要拆迁的缘故,这处房子没有怎么修缮,看上去很破落。房子的下层租住的是一对年轻夫妇,我住在二层,好在有独立的卫生间,还有一处能晒太阳的露台。能租到这样的房子,对于一个学生来说,我很知足了。晔在帮我搬家的时候,也对这处房子打上了主意,想着要和我一起合租。我知道他的心思,他是想有一处好地方能经常带女孩子睡觉。而我只是想一个人住着清净,所以我没有答应他的要求,只是玩笑着说,你想过来住的时候,我会让你住的,不过得收房费。
十月的午后,我蜷缩在露台上的躺椅中,一边晒太阳,一边翻着一本摄影杂志。阳光象蜜糖一样包裹着我慵懒的身体,杂志上的画面渐渐朦胧,我在这包裹里昏昏欲睡。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从半睡中惊醒。我起身从露台上探出头。院子的铁栅门敞开着,房门的雨檐下有两个人影在晃动。
“谁呀?”我问到。
“是我,快开门。”一个年轻女孩从雨檐下露出脸,望了我一眼。是小白,晔的女友,和晔一起来过我的这处房子。她的神情好象很焦急。
我小跑着下楼把门打开,室外的阳光扑面而入,小白侧着身子一闪进了屋子,另一个女孩立在门口,对我礼貌地笑了笑。
你知道的,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。短头发?长头发?噢,不记得了。我只记住了那刺眼的逆光。以前学拍照片的时候,老师告诫我们,在逆光的时候取景,一定要注意,阳光会在镜头里产生眩光。我想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,那就是眩光。
我没有说我看到了她的眼睛。那时候,我是眯着眼睛,迎着阳光看过去的。光线形成了一层透明的帷幔,看上去,她的眼睛在阴影里象笼着一层雾水,却又晶莹剔透。她笑了笑,是礼貌的笑容。我却有些恍惚。
小白找我是为晔的事情,她带来的女孩就是妞妞。
晔是我的高中同学,他在武汉读书的学校和我就读的学校相临。从高中起,晔就是一个生活的宠儿,他是一名优秀的田径运动员,经常在各种运动会上拿到名次,所以他在学习上一塌糊涂也没什么。他的大学也是保送的,就是因为他在一次全国的运动会上拿到了名次。奇怪的是我们竟然成了好朋友,我和他经常逃课跑到学校附近的投影厅看电影,玩桌球,或者什么也不干,爬到学校后面的一座小山上,坐在水泥台阶上,抽烟,看远处城市的风景。我不知道他喜欢我的哪点,但是我知道,我喜欢的是他的单纯和无忧无虑的样子。晔的模样长得很帅,有点象一个流行明星,再加上运动员的挺拔身材,自然惹得许多女孩子喜欢他。他则经常没心没肺地把那些女孩子写给他的情书拿给我看,让我给他出主意,问我该跟谁交往,不该跟谁交往,或者干脆让我替他回一些他根本不感兴趣的女孩子的情书,让我写得婉转些,别伤了那些女孩子的心。我倒是不太反感这项工作,关键是既可以看那些女孩子有的可笑,有的缱绻的情书,又可以满足一下自己的一点小小的恶作剧心理——想着那些女孩子看到我替晔写的回信的时候,那一半是失望,一半是喜欢的表情一定很有趣。我替晔写这些回信的格式一般都是这样的——前一半说现在大家年纪还小,不适合谈情说爱,应该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,后一半就说其实自己对那个写情书的她也是有好感的,以后的日子还长,等大家都考上了大学,还是可以试着交往一下。还有的时候,晔也会让我替他写他给正想追求的女孩子的情书。这项工作是最有趣的,也是最有挑战性的。不过后来,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关系很稳定,我也不用干这些事情了。
至于小白,是晔到了他现在的学校后才交往上的。他以前的那个高中时代的女友不在武汉读书,也不知道他们的关系怎么样了。而晔追求小白的时候,前前后后有十多封情书,都是我替他写的。所以每次见到小白的时候,我都有点心虚的感觉。倒不是做这件事情有多么的坏,而是我根据晔的意思,在那些信里写了很多火辣的文字,想着这些,我觉得有些尴尬。晔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合适,很多时候,他都会把我拉上,我们三个一起看电影,打桌球或者逛街。
房间很乱,很长时间没有收拾了。小白走进房间的第一件事便是拿起桌上的一罐可乐,打开,呼呼灌了起来。小白是东北人,十来岁才随父母迁到武汉读书,上大学,所以性格里有着北方人的豪爽,有时候象个男孩子一样,大大咧咧的。而和小白一起来的妞妞却有些拘谨地站在小白的身边,眼睛好奇地四处打量着我乱糟糟的房间。房间里没有多余的椅子,我让她们坐到我的床上,自己坐在书桌旁的椅子上。
“是晔让我来找你的,他说让你晚上去见他一面。”小白靠在床背上,一手拿着可乐罐,一手拍打着我放在床头柜上的一个不倒翁闹钟。她对我的房间很熟悉。很多次,晔在没有钱去旅馆开房的时候,都是找我商量着把房间让给他们睡觉。当然,有时候他们也会带上许多小吃来我的房间,我们三个一起打扑克,胡闹。
“什么事情?他怎么不亲自来了。”我有些疑惑,这不象是晔的做事情的方式。
“他下午急着要去见个人,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,好像是他们家里的什么事情吧。”小白一副事不关己,满不在乎的样子。“顺便介绍一下,我的高中兼大学同学——妞妞。”